文章名稱:
整體給付(Total Reward)--延攬人才5C的全盤考量撰 文:
羅業勤發佈日期:
2014-04-10
整體給付(Total Reward) –延攬人才5C 的全盤考量
在人才延攬關係中, 雇主與員工相互需求如下:
一般企業為了招攬人才,常常在薪資給付上費盡思量:比如說本身的薪資架構中所能給付的本薪,加上紅利並不能符合所延攬人才的要求,也許對方的年總所的因為變動獎金數額高,所以總額超過自己所能給付的上限,
敘薪法則有二: 一是符合工作所要求的經驗與能力的層級,二是薪資架構內的座落法則:能力敘薪架構精密而繁複無法在此一一詳述,座落法則必較易懂,說明如下:
薪等內座落法的概念是以薪等內不同的區位,來闡示長期不同績效水準的員工應有的座落。換言之,如果同一職務有四位員工,服務年資相同,但績效不同,在同一薪等內的座落亦異。通常來講,一個薪等中區別績效水準的方式甚多,列示如下:
區隔一:將薪等分為四個等距區間(quartiles),各區間所代表績效水準如下:
最低值 第一4分位 等中點 第三4分位 最高值
如果是訓練或實習期間,即使有實習調薪,最高以第4分為為限.
區隔二:
以上的二種範例闡示了利用薪等區隔績效水準的做法,第一種方式最大的問題在於以等中點代表平均水準,過於硬性,失去運作的彈性,因此,第二範例較能滿足該項要求。
根據上述績效區分,新進人員通常落在訓練期間,當績效達到滿意水準時也只到等中點,很少會敘薪超過等中點之上,如屬必要,需經過薪資委會以特例核批,原因在於任用一個超過績效水準的人才,在可預見的將來就會抵達第四分位,正常,第三分位的資歷本身就是待昇狀況,我們並不鼓勵晉進第四分位再晉升,因為上下等薪差有限,而且高分位的右移,有可能超過上一薪等的等中點,也就是滿意績效水準,此種晉升有違常情.
基於這兩種法則,都會侷限敘薪的上限,因此延攬人才已經發展出一套5C
者模式 所謂5C就是—company, compensation, career, colleague, commuting,
,可評估人才的5C排序應徵者要求排序各有不同, 並非人人都把compensation置於第一順位. 這裡的5C 概念就是一種Total Reward 概念; 當然,company 是人才選擇職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,優良商譽代表在compensation及career通常都具有競爭力,為求職的優先目標,容易成為人才薈萃(colleague) 之地,此外,科技的發達使telecomuting 的可能性提升,而global 的發展使得career 重要性擴增。
不過company 並不全然代表了其他項目的完備,還有待組織的努力;許多組織提供員工由高層主管面對面的會談,如果有一位年輕員工走進你的辦公室,請教一個問題 :他現在27歲,請問35歲時會在組織的哪裡? 這就是一個Career 規劃的問題. 現在這個規劃已經在延攬人才中,是組織必須預先擬定的策略及誘因,而非片面探索問項。
在人才延攬關係中, 雇主與員工相互需求如下:
一般企業為了招攬人才,常常在薪資給付上費盡思量:比如說本身的薪資架構中所能給付的本薪,加上紅利並不能符合所延攬人才的要求,也許對方的年總所的因為變動獎金數額高,所以總額超過自己所能給付的上限,
敘薪法則有二: 一是符合工作所要求的經驗與能力的層級,二是薪資架構內的座落法則:能力敘薪架構精密而繁複無法在此一一詳述,座落法則必較易懂,說明如下:
薪等內座落法的概念是以薪等內不同的區位,來闡示長期不同績效水準的員工應有的座落。換言之,如果同一職務有四位員工,服務年資相同,但績效不同,在同一薪等內的座落亦異。通常來講,一個薪等中區別績效水準的方式甚多,列示如下:
區隔一:將薪等分為四個等距區間(quartiles),各區間所代表績效水準如下:
最低值 第一4分位 等中點 第三4分位 最高值
訓練期間 | 績效滿意水準 | 高於平均水準 | 優異水準 |
如果是訓練或實習期間,即使有實習調薪,最高以第4分為為限.
區隔二:
訓練期間 | 準之情形發生 有低於績效水 績效水準,亦 未能完全達到 |
效要求水準 充分達到績 |
高於績效水準 | 優異水準 |
六 個 月 | 一年 | 一年至 二年 |
二年以上 至四年 |
四年以上 |
以上的二種範例闡示了利用薪等區隔績效水準的做法,第一種方式最大的問題在於以等中點代表平均水準,過於硬性,失去運作的彈性,因此,第二範例較能滿足該項要求。
根據上述績效區分,新進人員通常落在訓練期間,當績效達到滿意水準時也只到等中點,很少會敘薪超過等中點之上,如屬必要,需經過薪資委會以特例核批,原因在於任用一個超過績效水準的人才,在可預見的將來就會抵達第四分位,正常,第三分位的資歷本身就是待昇狀況,我們並不鼓勵晉進第四分位再晉升,因為上下等薪差有限,而且高分位的右移,有可能超過上一薪等的等中點,也就是滿意績效水準,此種晉升有違常情.
基於這兩種法則,都會侷限敘薪的上限,因此延攬人才已經發展出一套5C
者模式 所謂5C就是—company, compensation, career, colleague, commuting,
,可評估人才的5C排序應徵者要求排序各有不同, 並非人人都把compensation置於第一順位. 這裡的5C 概念就是一種Total Reward 概念; 當然,company 是人才選擇職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,優良商譽代表在compensation及career通常都具有競爭力,為求職的優先目標,容易成為人才薈萃(colleague) 之地,此外,科技的發達使telecomuting 的可能性提升,而global 的發展使得career 重要性擴增。
不過company 並不全然代表了其他項目的完備,還有待組織的努力;許多組織提供員工由高層主管面對面的會談,如果有一位年輕員工走進你的辦公室,請教一個問題 :他現在27歲,請問35歲時會在組織的哪裡? 這就是一個Career 規劃的問題. 現在這個規劃已經在延攬人才中,是組織必須預先擬定的策略及誘因,而非片面探索問項。